2022年2月,舟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人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。其中:
查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6起,其中,在履职尽责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假作为,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6起,占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100%。
查处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3起,其中,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2起,违规吃喝1起,这两类问题占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100%。
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看,乡科级及以下6人。